发布单位:天津市联礼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5-11
哪些情况容易---劳务派遣用工?
劳务派遣指的是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后将劳动者派遣到实际用工企业工作,在用工企业
的指挥和---下给付劳务的一种用工形式。这是目前许多企业正在采用的一种用工方式,但企业不知道使用
劳务派遣存在哪些---,下面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哪些情况容易---劳务派遣用工吧!
哪些情况容易---劳务派遣用工?
本次<暂行规定>进一步从用工企业主体、派遣行为等方面,对于所规制的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给予了明确
,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暂行规定>第2条明确了受其规定约束的用工单位的范围,即“企业、---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
织、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就是说,“、---、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均未被
纳入<暂行规定>的适用范围,这些组织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不受<暂行规定>的规制和约束。
实务中,还有一类特殊的劳务派遣用工,就是涉外劳务派遣,它主要是指根据---规定,外国企业、外
国社会团体和国际组织的驻华代表机构不能直接在境内雇佣员工,其必须通过有---的劳务派遣公司,
使用劳务派遣工。
此次<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等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的,以及船员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使用国际远洋海员的”,也须遵守<劳动合同法>和<暂行规定>关
于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但不受“三性”岗位和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
劳务外包对员工有哪些好处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某个相对独立的劳务服务项目或工程项目外包给承包单位,由承包单位依据发包企业的
要求,组织和直接管理劳务人员完成劳动服务或工程项目施工任务、且对项目成果和负责的承包形式。
那么,劳务外包对员工有哪些好处呢?下面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劳务外包对员工有哪些好处:
1、降低用人成本
用工单位在核算派遣员工的总支出时,一是考虑岗位效益,二是以市场价格制定工资标准,三是不需要为被
派遣员工额外支付其它计划外的费用。劳务派遣可计入用工单位税前成本开支,综合核算单位支出
成本比在编员工的支出---降低。
2、减少劳动---
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指导下,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签订派遣服务协议,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签
订劳动(聘用)合同,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只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这样用工单位就可避免与派遣员工在人事(
劳动)关系上可能出现的---。
3、用人方式灵活多样
对于企业来说劳务外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签订长期短期合同,不想用了就“退回”给人力资源公司,注意
这里是“退回”而不是“辞退”。
如何查询劳务派遣公司的---?
如何查询劳务派遣公司的---?
1、企业在选择劳务派遣公司时可以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营业执照可以辨明真伪和确认服
务范围,只要服务范围项目中包括劳务派遣。那此单位就具备了---运作该劳务派遣业务的---;保留复印
件是正常业务合作的需要,和便于备案查询。
2、通过登录当地的工商管理局的站对想要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查询。
3、查看想要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是否有派遣---。
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具备什么---?
1、正规的劳务派遣---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2、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应该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应该有符---律、行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三、如何选择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
由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用工单位在选择劳务派遣用工这种方式时,须
选择一家适格的劳务派遣公司,以尽可能降低用工风险。
现在很多企业会使用劳务派遣工,可是有些劳务派遣被退回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下面我们就一起去了解
一下吧!
一、劳务派遣人员能否随时被退回?
各位要记住,派遣工并不是想用就用,想退就退的。因为派遣单位和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被派单位
和派遣期限的规定,如果用工单位将派遣员工退回,对派遣单位来讲,是变更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的行为
,而劳动合同是不能单方面变更的。就算用工单位要退回劳务派遣人员也要在条件符合的情形下才能退回。
二、什么情形下用工企业可以退回劳务派遣员工。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以前,<劳动合同法>第65条第2款对劳务派遣人员退回进行了规定,<劳动合同
法>第65条第2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
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从<劳动合
同法>第65条规定来看,用工单位在适用“退回机制”退回劳动者是有---的,只限于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项、第二项规定情形。
三、不得退回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形。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
用工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十二条款项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
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